伪造营业执照遭处罚
(记者 杜晓鹏) 日前,市区某房地产企业因对资质进行造假,被工商部门处以2万元罚款。
市工商局直属分局旌阳工商所在对辖区一户房地产企业进行实地年检中,发现该企业资质已经过期,正在办理资质变更。当事人按照年检人员的要求提供了一份已经送交给市规划和建设局的申报变更资质的资料,执法人员在核实资料过程中发现:该资料中《营业执照》复印件的“发证机关”和“发证日期”与登记资料不一致。经调查:该企业在向市规划和建设局申报变更的过程中,由于不清楚申报资料的装订程序,便通过网上认识的朋友帮助其整理,该装订人员认为房地产资质是统一由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放的,如果营业执照的发证机关是省上的,则申报变更资质会更加容易,于是涂改了扫描件中“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的发证机关和日期。该企业在未对重新整理的资料进行核实的情况下,便将上述与登记资料不一致的材料送交了市规划和建设局。此行为已构成“伪造《营业执照》”的违法行为,旌阳工商所依法对其进行了立案调查。目前,本案已调查终结,经分局案审会集体研究,决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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