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扣扣案令人惋惜,人的理性不能被愤怒裹挟
称为23年前死去的母亲报仇,陕西男子张扣扣除夕夜持刀杀害3人,4月11日,该案二审在陕西省高院开庭审理,经过10小时庭审后,陕西高院二审宣判,维持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故意毁损财物罪判处张扣扣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法庭辩论结束后,张扣扣做出最后陈述:“感谢律师,判决无论什么结果我都接受。”(据4月11日澎湃新闻)
这是一桩令很多人感到心痛的案件,也是能在法治史上留下一笔的特殊案例。有关网站在多个渠道直播了庭审经过,有超过250万人次在线观看。大家为张扣扣的命运感到同情和惋惜,就如何锻造社会生活中正常的人与人关系、如何守护公平守法的环境进行了多重反思,但最多的声音是:社会早已进入法治时代,要始终信仰法律、坚守公平正义。无论在什么时候、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人的理性也不能被愤怒裹挟,无论什么理由,也不能成为违法犯罪的借口。
法治时代的阳光早已照耀到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不可逾越法律底线、红线的意识,更是固化为绝大多数人的行为自觉和主动遵循。在这种情况下,还抱着原始而朴素的“为母报仇”心理,自己当法官、擅自夺人命,不能不让人叹息。以张扣扣案为镜,我们能够看到当下社会的某种缺失:最能体现法治时代特色的东西,不是制定了多少部法律法规,不是法律书籍汗牛充栋,而是人们对法律发自内心的敬畏。 (张培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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