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在重点商品市场实行场长制
本报讯 (记者 徐颖)4月10日,省工商局在西安举办全省重点商品市场工商行政管理场长制启动仪式。据悉,重点商品市场工商行政管理场长制是全省工商系统为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规范市场交易秩序,优化消费环境,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而实施的一项工作联系制度,旨在不断提升全省市场管理整体水平。
省工商局要求,全省工商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在辖区内重点商品市场兼任工商行政管理场长,监督落实工商部门监管职责,督促市场所在地基层工商部门特别是网格化监管责任人加强市场监管,落实监管职责。
省工商局规定,在今年6月底前,工商系统重点商品市场工商行政管理场长制体系要全面建立,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的领导干部要在各市、县、区、乡镇(街办)辖区内的重点商品市场担任场长。实施工商行政管理场长制,就是要引导和监督经营者建立健全自律机制、落实自律责任;健全商品质量追溯制度,确保入场商品质量可溯、品牌使用真实合规;加强对市场开办方、场内商户促销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全面落实“首问负责”“先行赔付”“七日无理由退货”等制度,努力将消费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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