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家单位被消防总队约谈 消防检查不是“找麻烦”
居民住宅火灾问题突出
目前,全省火灾形势较为严峻。今年以来,共发生火灾2730起,死亡13人,受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1802万元。而整理这些火灾,可以归纳出一些特点。
1月18日,汉中汉台区虎桥西路滨江新家园14号楼某屋起火,造成两名老人死亡,过火面积不足10㎡。这种“小火亡人”的情况比较突出,今年共发生亡人火灾12起,死亡13人。发生在城市居民住宅的火灾为1240起,占总数的45%,所占比例最大,且今年发生的亡人火灾全部发生在居民住宅,问题突出。
2015年5月12日,西安新城南方餐厅发生火灾,火势蔓延至隔壁宾馆,造成3名人员死亡;同年8月12日,宝鸡经二路某家电卖场,由于焊割引燃附近可燃物起火,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907万的后果。近年来,全省范围内快捷酒店发生火灾12起、大型超市发生火灾6起、大型家电卖场发生火灾2起。仅今年,发生在公共娱乐、宾馆饭店和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就有150起。这些地方有共同的特点:人流量大,发生火灾极易引起群死群伤事故。2012年12月22日,陕西省延安市延安国贸大厦由于施工发生火灾,造成3人死亡,国贸商场全部烧毁的严重后果,说明大型综合体火灾风险较高。
发生火情1分钟启动应急机制
省公安消防总队总队长王增华表示,超大城市综合体是火灾防控的重点,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逐级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超高层建筑作为消防安全的难点,要加强消防安全巡查、检查的同时,立足自防自救的原则,确保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并24小时在岗;人员密集场所要保障各通道的畅通,杜绝违规使用明火作业、照明,违规进行电焊、气焊,超负荷用电、私拉乱接电线等现象。此外,落实1分钟应急预案启动机制,确保一旦发生火情1分钟内完成报警、疏散,组织人员扑救火灾等应急工作。
“你们不要总觉得消防检查就是‘狼来了\’,给你们找麻烦”,王增华要求,“各单位对存在的隐患问题视而不见,屡教不改等行为要‘上追下纠\’,对发生火灾要严查直接责任、间接责任,直接领导责任和领导责任。对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省消防总队将抄告企业的国家总部和省国资委及其他主管部门。”
本报记者石喻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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