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供电公司 安全用电保护宣传“赶大集”
本报讯(记者叶瑛 通讯员刘军峰)5月17日,商洛供电公司各县公司联合公安、电信、广电网络等单位以“赶集”的形式,在城市中心广场、乡镇人群密集的街道,开展“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和安全用电宣传活动。
山阳县公安、广电、电力、电信公司等“三电”成员单位参与,于5月15日至17日,在山阳县人民广场、色河、板岩、中村、高坝等街道群众居住密集区及集日里,开展以打击盗窃破坏“三电”设施和窃电违法犯罪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活动。活动通过车载高音喇叭、悬挂横幅标语、发放画册报纸、摆放展板和广播电视电子屏幕等形式,向过往群众宣传盗窃破坏“三电”设施应承担的相关法律责任及保护“三电”设施安全的重要意义。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支持和参与“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三电”设施安全保护的浓厚氛围。山阳县供电公司共设立宣传展台2个,制作宣传展板6面,出动流动宣传车辆11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解答群众提问2000余次。移动通讯等单位同步发送移动、联通、电信手机短信2000余条,山阳电视台全程对活动现场进行采访报道。
洛南县公司采取设置横幅、摆放展板、发放宣传品等贴近群众的形式,向广大群众重点讲解《陕西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陕西省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作业暂行管理办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电力设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条文,具体通过电力设施保护、电能保护、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安全用电等五个方面系统阐明电力设施安全保护的必要性和法律依据。宣传活动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0余份,受到广大群众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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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山阳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