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过期药品回收”叫好
人食五谷杂粮,难免有个头疼脑热,相信大多数人家里都会备上一些常用药品,而那些有慢性病患者的家庭更是会多准备一些治疗药物。但药品总有一个有效期限,过期了要怎么处理呢,只能一丢了之?还是让它们通过合理的渠道回收进行销毁?
近日,许多细心的市民发现商洛市个别药店已经挂起了“居民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点”的牌子,同时还专门设置了过期失效药品回收箱,过期药品终于有了最好的“归宿”。据了解,从4月26日起,食药部门在全市范围内正式开展居民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定点回收活动。截至5月16日,全市15家回收点共回收过期失效药品371种715盒、登记73人次。
乱丢过期药品危害大
“家里备的药品过期了,扔了就好了”,有不少市民说道。记者采访时,有市民对实施过期失效药品回收感到不理解,觉得“麻烦”,认为何必要大费周章回收再销毁。可是,俗话说“是药三分毒”,过期药品真的就能一扔了之吗?
过期失效药品是指居民家庭中的药品已超过有效期,或虽未超过有效期但由于储存保管不当可能导致无法保证质量安全的药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化妆品市场监管科工作人员介绍,一般情况下过期失效药品会被当做普通生活垃圾处理,但实际上这种方式并不妥当,一是随意将药品扔掉会对土壤、水源造成污染,危害环境健康;二是仍有少数人,特别是老年人,不舍得丢掉一些刚过期的药品,抱着“刚过期,吃了不会有太大问题”的心态继续使用,危害身体健康,延误病情的治疗;三是当一些包装比较完整的过期药品被丢弃后,流入不法分子手中,就有可能被再包装后又流入到一些偏远地区,危害消费者健康。
15个回收箱“上岗”
在新区铁诺北路的众友药店,记者看到一个白色透明的箱子被摆放在显眼位置,上面写有“居民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箱”的字样,回收箱里装有各种回收药品。据该药店工作人员介绍,回收的药品大多为家庭所需的一些常备药品,当市民送来过期失效药品,药店工作人员就会负责在药品回收登记簿上详细记录回收日期、药品名称、生产企业、规格、数量、金额及送交人、接收人等内容,回收箱由专人负责,确保失效药品妥善保管。记者从市食药监局了解到,目前全市各区县共有15家像这样的居民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点。
市食药监局药品化妆品市场监管科科长常春玲告诉记者,根据药品零售企业自愿报名的原则,按照“合理布局、便民服务”的要求,他们选择管理规范、诚实守信的药品零售连锁门店,作为过期失效药品定点回收药店,具体负责回收工作,未列为定点回收的药店,不得擅自组织药品回收活动,市食药监局负责定期收集各定点回收药店回收的过期失效药品,并统一进行无害化销毁。她说,全市共有200多家连锁及单体药店,此次选取了15家管理规范、热心公益的药店作为试点,今后还将逐步扩大回收范围,把开展居民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定点回收活动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
回收过期失效药 多数市民热情高
“我经常来药店买药,平时家里的过期药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基本都扔了,但这样做一方面会污染环境,另一方面也觉得花这么多钱买的药就这么白白扔掉了比较可惜。现在好了,有了这个过期药品回收箱,我们就可以把家里的过期药品拿过来,置换一些小礼品、代金券,真是一举两得。”市民李女士对记者说道。
记者采访时,和李女士有着同样看法和感受的市民不在少数。而对于承担过期失效药品回收任务的药店来说,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新区新时代广场鑫远众康药店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每当市民拿来过期失效药品时,我们在回收的同时还会发放一些礼品等,这样既有效降低了乱丢过期失效药品的危害,也相应提高了我们药店的销售量,对大家来说都是一件好事。”
编后:“回收过期失效药品”是一件好事,但如何才能把好事做得更好?一方面,多年来大家在垃圾分类意识都尚未健全的前提下,要做好过期失效药品回收的工作,需要相关职能部门积极作为,更需要广大市民的积极响应;另一方面,如果能够发动社区、小区物业等参与进来,让回收点离市民更近些,相信怕那些“麻烦”的人也会越来越少。(本报记者 彭冰 见习记者 朱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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