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全面提升妇幼健康工作
经过多年的努力,商洛市6家爱婴医院全部通过审核;实现了孕产妇系统保健免费基本服务项目全市贫困县全覆盖;在全市建立市级-区县级-乡镇级的危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转诊网络;全市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98.71%,新生儿听力筛查率97.72%,有效减少了新生儿弱智残疾发生;超额完成了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工作和两项工程检查工作任务,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实现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全覆盖,并对城乡阳性患者进行1万元的救助。2016年,为全市6234名孕产妇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健康管理率为96.73%;为42689名0-6岁儿童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健康管理率为96.99%。
抓制度,不断加强法制化管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母婴保健事业纳入商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精心谋划、扎实推进。市卫计局连续四年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母婴保健法律证件管理的通知》、《关于印发〈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的通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母婴保健法律证件管理制度与考核制度。并通过协调相关部门,通畅法律证件的发放、使用渠道,依法加强母婴法律证件的管理,实现了从思想上认识到位到从行动上落实到位的重大飞跃。同时,不断加强法制化管理,对提供母婴保健服务的机构、人员、设备、相关技术的操作规范通过实行法律证件为载体的准入制度,并严格按要求规范证件的审批权限及流程,严格按照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项目审批权限,要求医疗机构亮证执业、医务人员持证上岗,不断强化母婴法律证件管理。
抓流程,不断完善管理措施。商洛市逐步规范母婴保健法律证件管理措施,要求母婴保健法律证件指定专人负责并上报上一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实行母婴保健法律证件使用情况年报制度。除按要求上报省级各项《出生医学证明》使用情况报表外,还要求区县每年1月3日前将上一年度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的使用管理情况上报市妇幼保健院,市妇幼保健院审核汇总后上报市卫计局备案,及时掌握证件使用、管理等情况。
规范了《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流程,加强了日常监管。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母婴保健法律证件管理的通知》,明确了区县卫计行政部门责任主体,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日常管理职责。与市公安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启用和规范管理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的通知》,建立健全《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签发、领取、印章管理、换发、补发、信息变更等工作流程。对全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及签发机构人员进行专项培训,详细解读国办《意见》,规范了各区县行政部门、委托机构和签发机构严格按照标准签发、管理证件的程序;每年坚持开展出生医学证明专项督导,对各区县卫计局、妇幼保健机构、助产机构按照《全国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督导检查表》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全市所有出生证管理机构全面落实“两铁、三锁”制度。证件签发、管理和印章使用均有专人管理,建立出生证申领主管领导审签制度和出生证管理和签发人员终身责任追究制度,有效促进全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步入规范化和程序化的轨道;全面使用臻鼎妇幼保健信息管理系统,对妇幼保健工作进行全程的动态管理。臻鼎系统的使用,使商洛市数据能够及时上报国家平台,实现了妇幼保健工作从静态管理转向动态管理、定性管理转向定量管理、结果管理转向过程管理、事后管理转向事前管理。
抓监管,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坚持落实督导考评制度。全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年初制定的妇幼卫生目标责任书的要求,有计划地开展督导检查和考评工作。市级开展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等重点工作专项督导每年2次,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证件技术指导、《出生医学证明》业务管理等重点工作的业务指导5次。坚持三年一次的校检制度,要求发证机关在有效期三年内至少校检一次,对校检不合格的单位限期整改;建立母婴保健法律证件监督检查制度,联合公安、民政等部门对本辖区母婴保健法律证件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母婴保健法律证件的使用情况纳入市、区县人大及政府法制部门执法检查内容。把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量化项目与指导服务,执法检查与技术审查,监督机构督查与医疗机构自查自纠相结合起来,推动妇幼卫生工作规范开展。
抓培训,不断促进规范化管理。近年来,市、区县坚持采取专项培训、以会代训、现场观摩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及管理知识培训,不断加强市、区县妇幼保健、计生管理及业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2016年9月组织全市行政管理、妇幼保健及医疗助产机构业务人员,分别从证件的种类、管理要求、法律效应、签发要求及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系统的母婴法律证件管理培训。全年累计培训789人次,实现了商洛市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全覆盖,促进了商洛市母婴法律证件的规范化管理,使母婴法律证件的管理日趋规范。
抓宣传,为妇幼健康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商洛市坚持利用宣传栏、孕妇学校、发放宣传单、床头一对一等形式,大力开展母婴保健法宣传活动。投入资金15万元,印制各类宣传册、宣传单等十余种及手提袋、围裙等宣传品约30000余份。同时,以重大和基本公共卫生妇幼项目的服务对象、服务单位和服务流程,妇幼保健常识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问答解疑为主要内容,编写印发了《优化公共卫生服务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的宣传手册20000份。依托“卫生下乡”“出生缺陷宣传周”“药王文化节”等活动,工作人员深入乡镇、社区和大型广场宣传讲解,发放宣传册、宣传单10000余份。让百姓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赢得理解支持、积极参与,为妇幼健康工作奠定良好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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