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凤原副县长张孝义 贪污受贿123.5万获刑6年
本报讯 (首席记者 张红中) 12日,记者从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丹凤县原副县长张孝义利用职务之便,指使他人虚报工程量非法套取工程款40万元归己所有,并多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83.5万元。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处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据介绍,张孝义2008年7月至2013年7月任丹凤县水务局局长,2013年8月任丹凤县人民政府副县长,2014年12月17日因涉嫌犯贪污罪、受贿罪被逮捕,2015年商南县检察院向商南县法院提起公诉。今年4月法院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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