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 今日山东> 正文

蓬莱区启用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集中监管仓

烟台晚报 2022-04-16 06:57 大字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张苹)昨日,蓬莱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告:自2022年4月14日起,启用蓬莱区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集中监管仓(以下简称集中监管仓)。

凡进入蓬莱区内的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未在省、市内其他县(市、区)进过集中监管仓的(未取得《山东省**县(市、区)集中监管仓出仓证明》),必须进入集中监管仓,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确保“应入尽入”。货主应在货物到达集中监管仓前24小时,使用“山东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疫情防控管理系统”(http://117.73.254.122:8099/)进行报备预约,如实填报集装箱号、进口货物的品名、来源国家(或地区)、数量、入仓地点、入仓时间等信息和进口货物通关单等凭证。入仓时要现场提供进口货物通关单(检验检疫证明)、消毒证明、核酸检测证明,经比对信息无误后办理入仓手续。对不能提供消毒证明的,按照相关技术指南进行消毒。不适宜消毒且不能提供检测合格证明的,按照要求对货物进行核酸抽样检测。核酸检测阴性的,办理登记入仓手续;核酸检测阳性的,放置专门存放区临时封存,按照涉疫货物应急处置相关工作规程处置。

货物入仓后在仓储区进行静置,静置期不少于10天,静置期满后,集中监管仓统一组织核酸抽样检测(已做过核酸检测且结果为阴性的,不再重复检测),该批次货物取得阴性报告,集中监管仓出具《蓬莱区集中监管仓出仓证明》,并在“山东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疫情防控管理系统”录入后,方可出仓。该证明与货物同行,留存备查。没有《山东省**县(市、区)集中监管仓出仓证明》的进口非冷链集装箱货物,一律不得进入蓬莱区内生产、销售、使用。司机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接触进口集装箱货物并做好个人防护,严格落实人货分离。车辆进出集中监管仓时,司机和随车人员应服从管理,不得随意下车走动。进口集装箱货物在集中监管仓的搬运、储存、核酸检测、预防性消毒、核酸检测阳性货物后处置等费用由货主承担。

新闻推荐

最近的核酸检测点在哪找?

本报济南讯日前,山东省大数据局联合百度地图、腾讯地图推出的“全省核酸采样机构电子地图”功能上线。“有哪些核酸检测点...

山东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山东这个家。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