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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一处房产立三份遗嘱,家产该判给谁? 半岛问法热线昨聚焦“家务纠纷”,律师在线为市民答疑解惑

半岛都市报 2022-01-12 00:44 大字

文/图半岛全媒体记者蒋凯孙桂东尹彦鑫实习生任日月

老人中风卧床,继母尽心照顾,老人便立下遗嘱,将房产和存款全部留给继母;一段时间以后,继母态度大变,老人又立遗嘱留给儿子;不喜欢儿媳,在医院里又立下遗嘱,将财产全部留给悉心照料的女儿……老人去世后,三个人都拿着遗嘱来争财产,到底该判给谁?1月11日,半岛问法热线聚焦“家务纠纷”,山东舜翔(青岛)律师事务所张美良律师和刘佳律师在线解答难题。针对市民韩女士通过热线电话反映的问题,律师指出,现实生活中经常会遇到多份遗嘱的情况,具体要看遗嘱的设立时间以及公证效力。

1月11日上午,韩女士拨打半岛问法热线电话咨询。她母亲在几年前生病去世后,父亲再婚了。再婚时,其父亲名下有房产一套。婚后其父亲中风,继母一直尽心照顾,其父亲为了感谢继母,写了一份自书遗嘱(此案中第一份遗嘱),声明去世后自己的房子和存款都归继母所有。

此后,由于父亲久病在床,继母变了态度。韩女士的哥哥(韩女士的父母共生育她和哥哥两个孩子)得知后,便把父亲接到自己家里照顾。为了感谢儿子,父亲又决定把财产都留给儿子,便做了公证遗嘱(第二份遗嘱)。好景不长,父亲因不喜欢儿媳的态度,又给韩女士打电话要求住到医院疗养。住院期间,韩女士每日看望照顾。弥留之际,父亲在两个医生面前做了口头遗嘱(第三份遗嘱),将财产全部留给韩女士。现在韩女士打来电话咨询,其父的财产到底应该由谁继承。

律师解答:遗嘱有5种形式,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其中,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最高。有多份遗嘱存在时,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但在有公证遗嘱的情况下,以最后一份公证遗嘱为准。显然,在这个案例中,韩女士父亲的遗产应该由儿子继承。除了公证遗嘱外,其他4种遗嘱形式的设立要求也大有不同。

“通过一上午的热线电话接听,可以清楚地感受到,老百姓在日常生活中难免会与人发生一些矛盾。即便是至亲之间,也经常会因为感情、金钱等问题产生芥蒂。”张美良律师说,很多人都想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矛盾,从法律法规上来讲,这当然是可以的。但从情感上讲,还是希望家里人在矛盾发生后,先找可以信任的人进行调解。都是一家人,能把话说开,把问题解决最好,因为一旦走了司法途径解决问题,那不管结局如何,都会让家里的亲情受到很大的伤害,严重影响整个家庭今后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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