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四项户籍业务全省通办 新生儿落户不用再回户籍地办理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张国桐
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自2021年11月26日起,山东公安部门正式启动四项户籍业务“山东省通办”,具体包括: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出具户籍类证明以及为新生儿落户等四项业务。
据了解,山东省常住户口居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实现“全省通办”,申请人持居民户口簿可到全省任一公安户籍派出所申请办理。身份证的补办、换领已经实现全省通办,这次推行居民身份证首领“全省通办”业务,为在济的省内其他城市户籍特别是中小学生提供了极大便利,有需求的市民可在济南任一户籍派出所申请办理,不必回原籍派出所。在此提醒大家,未满十六周岁公民自愿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可由监护人持居民户口簿代为申请。
新举措取消了对户籍地派出所的限制,也取消了临时居民身份证对受理区域的限制,山东省常住户口居民在申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到全省任一公安户籍派出所申请临时居民身份证,不受户籍地派出所和受理地派出所限制。
出具户籍类证明也实现全省通办,包括出具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更正)、注销户口、曾经同户人员亲属关系、户口迁移情况、户籍信息和其他户籍事项证明,受理范围为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和曾经在省内登记过常住户口的居民,申请人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全省任一个派出所申请办理。派出所能够通过查询直接获取的,可以现场出具;不能直接获取的,受理地派出所依托系统登记申请内容,户籍地派出所会接收到待办事项并负责建档备查,待调查结束后,会在5个工作日内将结果向受理地派出所进行反馈,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腿”。
新生儿落户无须再回原籍。申请人可到全省任一个派出所提出申请,派出所对新生儿母(父)亲的户籍信息等进行核查,核查无误的按要求收取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等材料,进行受理、采集信息。对需要居民户口簿的,申请人可按照“缴旧寄新”方式向户籍地派出所申请通过代取、寄递等方式办理。得知新举措后,户籍聊城的谢先生让家人把相关材料寄到了济南,11月26日,宝宝顺利落户。这也是全省第一个不用回户籍地就办理落户的新生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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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山东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