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告知函
山东天齐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3日,我司与苏州祁隆石油制品有限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我司基于2010年12月25日《 合作协议书》、2013年3月6日《补充协议书》、2013年6月3日《补充协议二》的约定,对贵司享有的以成本价选购青岛天齐雅诚置业有限公司住宅项目15套的权利及相关从权利转让与苏州祁隆石油制品有限公司,该债权已经青仲裁字(2020)第47 号仲裁裁决书确认。请贵司接到该债权转让告知函后向苏州祁隆石油制品有限公司履行全部义务。
特此函告。
通知人:净雅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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