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退休人员可以核定待遇了 针对市民关心的热点问题,人社部门一一作了解答
1问:养老待遇可否预知?
释疑
→“能不能提前看看退休时候能领多少钱?”
据了解,作为目前养老待遇计发的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政发〔2006〕92号)规定,待遇核定要用到退休上年度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现在公布的是企业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月计发基数),而这个数是个变量,所以,养老待遇无法预知。
释疑
2问:核定待遇是否分档?
→“挂挡缴费的,已经有29年的工龄了,是不是该咬牙再交一年社保,缴到30年,30年这个档次领取待遇是不是更高?”
记者了解到,国发〔1978〕104号作为企业职工养老待遇计发的“前世”,特点就是未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按工龄、按本人标准工资核定养老待遇。在“前世”,企业职工确实是按照工龄分档核定退休费。鲁政发〔2006〕92号文施行后,作为现行的计发办法,不按照工龄分档核定养老待遇,主要与缴费基数的高低、缴费年限的长短相关,体现了“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特点,进一步完善了企业职工参保缴费的激励约束机制。
释疑
3问:突击交高基数拉高待遇?
→“还有2年退休,这2年按照封顶指数交社保,退休时候是不是能拿更高的养老金?”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张孙小娱 通讯员 刘科 逄玮)经人社部、财政部审核同意,2021年度山东省企业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月计发基数确定为6893元。烟台市第一时间提报信息需求启动系统程序调整,目前已经完成2021年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待遇核准程序准备工作。
对于重新核定正式待遇形成的《待遇核定表》,当事人应确认2021年度的缴费是否低于最低缴费基数,以确定是否存在基数差补缴的情况,无误的要及时签字确认,由单位将所有退休手续资料报人社部门归档。
烟台市实行退休网上申报审核,因此,退休当事人所在单位的劳资人员应于12月10日前抓紧打印退休人员的《待遇核定表》,逾期烟台市将统一复核2021年度退休人员的养老待遇,届时单位端将无法打印表格,需要到社保经办机构现场打印。今后一段时间内,单位劳资人员和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工作人员会通知基数差补缴和签字确认相关表格,需要退休人员积极配合。
围绕企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计发这个问题,市民对于养老待遇可否预知、是否分档等有很多疑问,记者也通过联系人社部门,对热点问题进行了采访。
现行的计发办法用到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是本人历年的缴费指数的加权平均数(月指数),所以,突击交高基数对待遇核定的拉动作用有限。现行政策规定,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按月、季、半年或年度缴费,缴费基数可以在本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到300%之间选择。但是,待遇核定需要看缴费基数的高低、缴费年限的长短,需要用历年缴费计算平均指数,所以,参保职工可关注自己历年缴费情况,根据往年缴费基数的高低合理缴纳社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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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山东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