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中小学“强课提质”实施方案不得超标教学和提前结课备考
本报9月28日讯(记者张展铭)今天,省教育厅制定出台了《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强课提质行动实施方案》,并制定了《义务教育学校教学质量基本要求(试行)》。该《实施方案》旨在探索形成轻负优质的教学模式,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推进“双减”工作有效落地。记者了解到,此次山东省根据课堂教学实际,研究制定了12项针对义务教育学校教学质量的基本要求,包括严格按照课程方案组织教学,不得超标教学、提前结课备考;学生每天校内中等强度及以上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至少熟练掌握1项体育技能等。
据了解,《实施方案》聚焦全面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围绕影响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因素,从“学校、教师、学生”三个维度,“课程、教学、课堂”三个层面,提出了增强师资能力、落实课程方案、开发精品课程、打造高效课堂、改进教学方法、注重因材施教、丰富教学资源等针对性举措。此外,《实施方案》提出要重视艺术、体育、劳动教育,不得随意挤占、减少课时。开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开展中学生实验操作比赛,拓宽学生通过动手实践、体验探究获取知识的渠道。
相较于常规措施,《实施方案》突出了以下几个创新:立足源头,让学生在校内学足学好。将教学质量提升的重心放在校内和课堂,突出学生主体地位,提出学情会商、学业述评、随堂监测、精品课程共享等措施,满足学生个性化成长需要;系统设计,让教师在课堂应教尽教。突出强调教师培养培训和教研教法改革,围绕教学效率提升,对课程建设、课堂模式、教学方法、资源调配等重点环节提出了工作要求。
此外,根据课堂教学实际,山东省研究制定了12项针对义务教育学校教学质量的基本要求,为测评教学质量提供了衡量指标。记者在《义务教育学校教学质量基本要求(试行)》中看到,包括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宣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严格按照课程方案组织教学,不得超标教学、提前结课备考;课堂教学效果随堂监测达标率达到80%以上等内容。
在保障政策落实方面,《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具体措施、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探索搭建多种交流平台,定期开展教学展示,遴选教学改革先行区,引领学校改革创新;将教育质量基本要求融入学校办学评估和绩效考核,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教学视导、督导评估等方式开展检查;区分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对推进缓慢、违规办学行为频发的地方,将综合运用督办、通报、挂钩、追责等措施,及时予以纠正;对违规办学、弄虚作假的学校,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撤销荣誉称号、驻点整改、调减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等问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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