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慈善条例》60问
4.开展慈善活动应遵循哪些原则?
答:《条例》第3条规定了开展慈善活动应当遵循的5项原则:(1)合法原则;(2)自愿原则;(3)诚信原则;(4)非营利原则;(5)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不得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5.慈善组织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条例》第7条规定,设立慈善组织应当符合《慈善法》规定的条件:(1)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2)不以营利为目的;(3)有自己的名称和住所;(4)有章程;(5)有一定的财产;(6)有符合条件的机构和负责人;(7)符合法律、行政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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