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应急转贷”之名行非法集资之实 公众遇此应自觉抵制、立即举报
本报讯 (临报融媒记者 崔洪英)记者从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获悉,近日,一些所谓的金融服务公司假借“应急转贷”名义,以高息诱惑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吸收资金。他们宣称吸收来的资金主要是为优质中小企业解决到期贷款续贷问题,回款周期一般3-5天。为了打消公众的疑虑,他们甚至还声称由保险公司担保,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山东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示,该类行为冒用应急转贷运营机构和银行保险金融机构名义增信、承诺高额收益、面向公众募集资金,已涉嫌非法集资,严重影响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据了解,转贷是指贷款已经到期,需要归还贷款本息后,重新获取贷款的过程。现实生活中,从事向社会吸收资金业务的公司或机构,其准入资格是比较高的,必须经金融管理部门审批或备案,持牌经营。市场主体应在登记注册范围内依法开展业务。公众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询市场主体经营范围。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或者经营方式从事经营活动的,都属于违法行为。
正所谓天上不会掉馅饼。高回报、低风险的金融产品本就不存在,更没有“稳赚不赔”的理财项目。遇到“保本保息”“低投入高收益”“高返利投资”的诱导宣传,公众一定要擦亮眼睛、自觉抵制。同时要积极向公安机关、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反映、举报,避免更多人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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