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烤”模式频频来袭该有的福利收到了吗?
本报8月18日讯(记者 王晓菲)虽已立秋,但高温天气伴随着闷热频频来袭,不少户外劳动者依然坚守在岗位上。“烧烤”模式已开启,该有的福利收到了吗?自6月以来,全市劳动监察部门不间断开展防暑降温专项检查工作,加强高温天气下对劳动者的保护。
根据《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关于调整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定,防暑降温费全年按6月至9月共4个月计发,从事室外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40元。同时,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在高温天气期间工作或者户外露天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清凉饮料和含盐饮料,但清凉饮料等不能充抵防暑降温费。企业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企业可按其实际出勤天数折算发放。
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应当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减轻劳动强度,不得强迫劳动者在高温天气期间工作。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者降低劳动者工资。
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在高温天气期间工作的,或者未按规定标准发放防暑降温费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者可以向全市的劳动监察机构进行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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