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城管将柔性执法 实施“轻微免罚”制度
商报济南消息近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柔性执法,实施“轻微免罚”制度,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
根据指导意见,建立执法动态清单制度,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执行公务时,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应着统一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严格执行《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依法依规行使行政检查权和行政强制权,坚决禁止暴力执法、选择性执法,不得主动与当事人发生肢体冲突。非因工作需要,禁止将执法车辆停放在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酒店等区域。
意见提出,持续推进“721”工作法,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构建“服务、管理、执法”新模式。同时,实施“轻微免罚”制度。探索柔性执法和审慎包容新监管模式,强化源头治理,坚持教育优先,引导当事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规定;综合运用行政指导、行政调解等非处罚手段,化解矛盾纠纷;建立轻微违法免罚清单,严格执行“轻微免罚”。◎山东商报·速豹新闻记者史尚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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