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老旧小区咋改 山东发布权威导则
商报济南消息为完善城镇老旧小区居住功能,提升居民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引导规范山东省老旧小区改造,补齐设施和环境短板、完善管理和服务,建设“美好住区”,7月15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山东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试行)》。
老旧小区改造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改造内容。其中基础类改造主要是建筑物修缮、水电气暖、管线规整、光纤、排水、道路、绿化、照明、环卫、消防、安防、拆违拆临等;完善类改造则主要包括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区和物业用房、建筑节能改造、加装电梯、停车场(库、位)、文化休闲设施、体育健身设施、无障碍及适老化改造等;而提升改造主要是养老、托育、医疗、家政、商业设施以及智慧住区等。
根据导则,鼓励以街道或社区为单元,对区域内老旧小区联片改造,统筹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和便民设施,实现共建共享。住宅楼应结合现场情况设置单元防盗门,宜配置门禁系统。未实现集中供热的老旧小区,具备条件的应按照相关规划要求,配套建设供热管网及热力站等设施,不具备条件的热源形式宜优先采用清洁能源。◎山东商报·速豹新闻记者史尚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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