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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作弊获利百元获刑” 也是护航高考

今日周村 2020-07-10 07:34 大字

□戴先任

2020年中国高考7日拉开帷幕。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一起组织高考作弊案并重申,司法部门将保障每位考生公平作答“人生一卷”。这起组织高考作弊案,日前由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案情显示,被告人何某豪为重庆市江津区在校大学生,2019年中国高考前夕,他在网络发布“助攻考试”广告并留下联系方式,来自广东、山东、贵州等地的12名考生向其缴纳“报名费”。何某豪和另外两人,共同为12名考生完成作弊行为。(据7月7日中新社)

最高法在高考开启之日发布这起发生在去年高考前夕的组织高考作弊案,有深意存焉,体现了司法部门保障考试公平的决心,对可能存在的高考作弊也是一种有力的震慑。

考试作弊影响社会公平公正,关系考生诚信,但考试作弊一直就没能完全禁绝过,不管是古代科考的科场舞弊案,还是现在的研考、高考的考试作弊,一直是屡禁不止。之所以如此,正是因为这些考试足够重要,甚至能决定人一生的命运,而考试制度存在的漏洞,也让人有机可乘,所以,以至于一些人不惜挺而走险。

要遏制考场作弊,要保障考试公平公正,保障所有考生的合法权益,就要用好“矛”和“盾”。一方面要用牢固的“盾”严防考试舞弊,另一方面则要磨利锋利的“矛”加大对考试舞弊的惩治力度。

最高法发布的这起组织高考作弊案中,从组织考试作弊的被告人,到参与作弊的考生,都受到了应有惩戒,而三名被告人也都是在校大学生,法院并没有因为他们的在校大学生身份,而对他们“网开一面”,这就是在用“矛”惩戒挑衅高考公平、教育公平的不法之徒。值得注意的是,其中一名被告人仅仅获利百元,仍然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这起案件体现最司法机关对考试作弊的零容忍与严厉打击的态度。

2020年高考已经拉开帷幕,要更好护航高考,呵护好每一个考生的梦想,首先就要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对踩踏高考雷区与红线的予以坚决回击。最高法公布这起组织高考作弊案,就是一次必要的“杀鸡儆猴”,这与山东查处242起高考冒名顶替事件一样,都是保障高考公平、教育公平、起点公平、底线公平的应有之义。在高考之日,公布这样的案件,能够让考生更安心,让社会更放心。当然,各地更应该以实际行动,织牢高考安全防线,严防高考舞弊,严惩践踏高考红线的不法行为,这样才能更好为高考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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