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名奖励后三名约谈 山东首次单项考核省属国企双招双引成果
4月15日上午,新时报记者从山东省国资委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山东省国资委联合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台了《关于对省属企业高质量双招双引考核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着重考核省属国企引进省外资金和高层次人才的情况,考核得分前2名,由省政府给予企业作出突出贡献人员100万元奖励,并作为推荐优秀企业家的依据,考核得分在后三位,企业要被约谈。“以前都是综合考核,就双招双引进行单项考核,这在以前从未有过。”山东省国资委考核分配处处长曾繁领说。
曾繁领介绍,在考核导向上突出高质量发展这一主线,《实施意见》明确,双招双引考核“十强”产业和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等引进的项目投资到位资金和高层次人才、人才平台载体新增数量,以推动省属企业在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中勇当排头兵、主力军。
据了解,《实施意见》明确,招商引资主要是指企业年度内引进新项目投资到位资金,不包括从省内引进的资金和省属企业间引进的资金;招才引智主要是指高层次人才和人才平台载体新增数量,人才引进分为全职引进、柔性引进和离岸引进3种方式。其中,柔性引进是指人才与省属企业通过项目合作等方式,每年在企业工作不少于2个月;离岸引进是指省属企业在国(境)外设立的研发中心等机构聘请使用的外籍高层次创新人才。同时,大力推动省属企业与世界500强、中央企业、行业领军企业和知名民企合作,引进一批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和高层次人才。
曾繁领表示,考核实施上突出统筹兼顾、客观真实这一本质。因省属企业功能定位、发展阶段不同,《实施意见》明确,招商引资针对企业所处行业、资产规模和引进的内外资,分类确定考核分数;招才引智根据企业引进的人才层次、引进方式、平台载体不同,分类确定考核分数。同时,对项目未能按期投产达效的,追溯调减考核得分,并追回相应奖金,以促进企业真招商、真引进、真达效。
在双招双引考核结果应用上,《实施意见》突出强激励硬约束原则。《实施意见》明确,双招双引考核前2位的,由省政府给予省属企业作出突出贡献人员10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由省财政承担,并作为推荐优秀企业家的依据;考核得分位于后三位的,由省国资委有关负责人对其进行约谈,以激励省属企业主动担当作为,持续强力推进,切实提高双招双引效果。(新时报记者黄敏)
新闻推荐
近期,中演院线·山东省会大剧院上演了一场“硬核防疫”的专业消杀视效大片,专业消杀为观众和演职人员构筑起健康安...
山东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山东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