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发文促进旅游民宿健康发展 三年内建成500家三星级旅游民宿
图为山东某景区内的民宿商报济南消息3月5日,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发布《关于促进旅游民宿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以深入落实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全域旅游发展战略,促进全省旅游民宿规范、有序和健康发展。
《指导意见》明确,到2022年,全省三星级旅游民宿达到500家以上,四星级以上旅游民宿达到160家以上,规模化旅游民宿集聚区达到16个以上,基本形成独具特色、管理规范、服务一流、全国领先的旅游民宿格局。
《指导意见》指出,旅游民宿发展要合理规划布局。各地要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统筹规划本区域旅游民宿建设和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旅游发展规划等做好衔接,以区域品牌打造、线路整合、设施完善为重点,布局旅游民宿建设。
《指导意见》明确,到2022年,全省三星级旅游民宿达到500家以上,四星级以上旅游民宿达到160家以上,规模化旅游民宿集聚区达到16个以上。全省每年评选出一批精品旅游民宿和特色民宿集聚区,给予适当扶持。
此外,要依托优质资源,优先在沿海、沿河、近湖、靠山、环景区、传统古村落及城市游憩带等发展旅游民宿。强化旅游民宿集聚效应,引导旅游民宿连点串线成片发展,重点打造仙境海岸、圣地儒风、运河风情、黄河入海、红色亲情(鲁南)、鲁中山岳、水浒故里、泉水风光等旅游民宿聚集区。
《指导意见》要求,旅游民宿建设应以修缮、改造存量旧有房屋为主,新建、改建旅游民宿要符合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同时,旅游民宿建设要做好对文化遗产的依法合理利用,避免对文物古迹、传统村落、传统建筑、农业重要遗产、灌溉工程等遗产安全造成损害。
《指导意见》要求,以“好客人家”旅游民宿品牌为统领,在全省重点打造圣地人家、胶东人家、岛上人家、黄河人家、运河人家、泰山人家、沂蒙人家、水浒人家、泉城人家和鲁艺人家等特色品牌,提升旅游民宿吸引力和影响力。
与此同时,民宿发展要突出地方特色,深化文旅融合,探索“民宿+非遗”“民宿+艺术”“民宿+书屋”“民宿+民俗”等融合发展方式,着力打造本地品牌。积极引进知名品牌企业参与全省旅游民宿建设,支持区域旅游民宿品牌培育,推进品牌化、连锁化、网络化、专业化发展。
《指导意见》明确,民宿建设发展须加强分类指导。开发生态景观、生态乡居、生态度假、生态种养、生态科普、生态康养等多类型旅游民宿产品。鼓励引进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民宿建设,探索农户自主经营、“公司+农户”“合作社+农户”“创客+农户”“公司+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等组织模式。山东商报·速豹新闻记者许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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