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开高压开关有限公司电镀生产线及环保处理设施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山东泰开高压开关有限公司拟在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山东泰开高压开关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建设电镀生产线及环保处理设施升级改造项目,项目总投资9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41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14000m2,总建筑面积8700m2。本项目拆除现有电镀车间所有生产设施及其环保设施,并进行重建。重建生产设施主要包括2条前处理生产线(铜件前处理生产线、铝件前处理生产线),7条电镀生产线(导体镀银生产线、铝件镀银生产线、硬质氧化铝件镀银生产线、普通氧化铝件镀银生产线、1#多功能电镀生产线、2#多功能电镀生产线、铜件镀银生产线),另外设置了电镀生产辅助工序可剥胶生产线2条,共计11条生产线。项目同时配套建设环保设施,技改后镀种、整体产能均无变化,污染物排放量有所减少。项目职工在厂内进行调剂,无新增劳动定员,实行二班二倒,每班8小时,年工作260天。项目建设周期1年。
经查找《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可知,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规定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项目使用的设备没有国家规定淘汰的设备,其建设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建设可行。
二、技改项目“三废”治理措施及环境影响
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有各类污染物排放,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对周围环境的主要影响有:
1、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电镀生产线产生的硫酸雾、氮氧化物、氯化氢、铬酸雾、氰化氢、氟化氢等,可剥胶生产线产生的VOCs,电镀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等污染物。
本项目对每条电镀生产线均进行单独的密封处理,并采集采取槽边侧吸风与顶吸风相结合的方式,以提高废气收集效率。硫酸雾、氮氧化物、氯化氢、氟化氢等废气经碱喷淋处理;氰化氢废气经氢氧化钠与次氯酸钠溶液喷淋处理;铬酸雾废气经“丝网捕捉器凝聚回收+碱喷淋”处理。有组织废气经合理处置后,电镀生产线产生的氯化氢、铬酸雾、硫酸雾、氰化氢、氟化物等废气污染物均可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标准的要求;NOx可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 1重点控制区标准的要求。氰化氢在废气污染物治理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氨,预计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的要求。
可剥胶生产线VOCs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有组织废气经合理处置后,可剥胶生产线产生的VOCs可以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标准的要求。
电镀污水处理站废气收集后,经“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有组织废气经合理处置后,电镀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等污染物,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的要求。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电镀车间电镀生产线未被收集的少量无组织废气、罐区无组织废气、电镀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等。经采取合理措施后,预计项目各厂界硫酸雾、NOx、HCl、铬酸雾、氰化氢、氟化物等污染物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的要求;臭气浓度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二级标准的要求;氨、硫化氢等均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二级标准的要求;VOCs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的要求。
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排放废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管线排入园区雨水管网。项目废水产生环节主要包括电镀生产线废水、废气治理过程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等。项目废水经电镀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表1 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后,全部回用于电镀生产线及废气治理设施,不外排。
3、固废
项目一般固废主要为未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电镀过程产生的槽渣、废滤芯,废可剥胶,不可回收再利用的废弃包装物,废气治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污水治理过程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反渗透膜、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石英砂、电镀污泥等,均委托有相关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合理处置。另外还有可回收再利用的包装物,返回原生产厂家综合利用。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4、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主要噪声源为风机、空压泵、离心机等,其噪声源强约为70~90dB(A)。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后,经合理布局、距离衰减后,经预测,项目厂界噪声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预计厂界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环境风险
本项目有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若发生风险事故,及时启动风险应急预案,将事故影响程度减少到最低。在建设单位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风险应急预案的前提下,工程环境风险可防可控,处于可接受水平。
三、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山东泰开高压开关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元镇
联系电话:0538-8939219
邮箱:tkdiandu@126.com
地址: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四、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山东环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娟
联系电话:0538-8586037 邮箱:hp9954@163.com
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481号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包括拟建项目所在位置周边3公里范围内的各单位和居民。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及公众意见表
本次公示希望得到您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包括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保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等。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在项目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电话、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山东泰开高压开关有限公司反映,并留下您的主要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和您取得联系。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对本项目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公告发布单位:山东泰开高压开关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0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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