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新中国成立初期的4.2平方米提高到现在的37.5平方米70年来山东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增八倍
全省城镇住房制度全面改革,居民居住水平日益提高。(付晓峰 摄)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就新中国成立70周年山东住房城乡建设成就进行通报,省住建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了“打造美丽宜居、百姓安居新山东”情况。70年来,山东省经历了历史上规模最大、速度最快的城镇化进程,形成2个特大城市、8个大城市、7个中等城市、80个小城市、1092个建制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城镇人均住房面积由新中国成立初期的4.2平方米提高到现在的37.5平方米。
1998年城镇住房制度全面改革
通报指出,从1998年开始,我国对城镇住房制度进行全面改革,提出停止住房实物分配,推进住房商品化、社会化;对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廉租住房,对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经济适用住房。随后几年,经济适用住房投资、施工面积和供应套数大幅提高。
党的十八大以来,山东从危旧住房改造到棚户区改造,从廉租房到公租房,从经济适用房到共有产权房,从福利房到商品房,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全省累计开工建设公租房(含原廉租住房)45.23万套、经济适用住房72.8万套、限价商品住房12.3万套,累计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20余万户、改造老旧小区5148个、196万户;棚户区改造规模连续4年居全国首位,600余万套(户)居民“出棚进楼”。
全省城镇人均住房面积由新中国成立初期的4.2平方米提高到现在的37.5平方米,商品房销售额由1996年的37亿元增加到2018年的10066亿元,逐步形成了以市场为主导、住房保障为补充,与城镇居民住房需求相适应的住房制度。
今年,山东省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住房保障范围为城镇中等偏下及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等新市民人群,通过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和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两种方式,对其落实住房保障政策。下一步,山东省住房保障的工作重点是解决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等新市民的居住问题。建立常态化申报机制,深化便民服务改革举措,推行“一窗受理”,并充分利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在全国公租房信息系统上线运行后,开设网上申报功能,做到线上线下业务协同、一体化服务,享受到便捷的服务。
城镇化成就举世瞩目
通报指出,新中国成立70年来,山东省经历了历史上规模最大、速度最快的城镇化进程,城市规模不断扩大。
党的十八大以来,山东大力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先后编制实施了山东半岛城市群总体规划、黄河三角洲城镇发展规划、济南都市圈发展规划、鲁南地区城镇发展规划等一批高层次、高水平的城镇发展规划,大力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城镇化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全省城镇化率由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不足8%,增加到2018年的61.18%,设市城市、建制镇分别由1981年的9个、110个增加到43个、1092个,城镇人口由936万增加到6147万,形成了2个特大城市、8个大城市、7个中等城市、80个小城市、1092个建制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为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奠定了坚实发展平台。
2018年底,全省人均城市道路面积达24.47平方米、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7.84平方米,分别是80年代中期的1.8倍、4.8倍。城市(县城)用水普及率、燃气普及率、污水集中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9.27%、98.47%、97.25%、99.97%,较上世纪80年代中期分别增长了7%、65%、95%、98%。地下综合管廊从无到有,累计开工建设804.5公里,形成廊体685.5公里,规模位居全国前列;海绵城市建设累计开工1812.4平方公里、累计建成1077.8平方公里。
通过大力推广绿色建筑,全省累计建成节能建筑13亿平方米、绿色建筑3.5亿平方米,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1.8亿平方米。2013年以来,累计获得建筑工程“鲁班奖”47项、国优工程奖117项,创建国家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5个、产业基地27家,累计开工装配式建筑6373万平方米,数量居全国前列。
(本报记者 付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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