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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名辉律师:当好律师首先要学会做人

济南时报 2019-06-25 14:12 大字

孙名辉律师

转眼之间,执业于山东华剑律师事务所的孙名辉律师,踏入律师行业已经十个年头了。他执业之初就承办了一件复杂案件,当事人王某之子在边境南方某县级市某公司打工,三年杳无音信,王某给公司讨要说法,公司置之不理。接手案件后,孙律师调取了当年王某在派出所报警记录以及王某之子在公司的入职手续,与公司协商不成后,启动了司法程序。历经两年,往返南方多次,数千公里奔波,最终在当地仲裁机关及街道办事处努力下,公司向当事人王某支付了其子非因工死亡赔偿款近10万元。每办理完一件案件,孙律师在第一时间总结办案经验,在茶余饭后或普法之时,分享给他的客户。在将王某之子非因工死亡赔偿案给企业老总讲述时,他告诫企业在解除与员工劳动关系时,一定要按照法律规定程序办理,涉及法律事务无小事,不能图省事,怕麻烦,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他常说,初入茅庐的年轻律师,一定要沉下心来做事,尽一分心,成一分事,多向前辈学习业务经验,可以少走弯路。要把律师当作自己最重要事业来做,目光要远大,不要过分追逐名利,千万不要把律师当作赚钱的工具。时时刻刻要把客户利益放在首位,多从客户角度思考问题,穷尽一切法律手段,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追求自身同客户一同成长的执业理念。孙名辉微信朋友圈有近千名好友,每位好友都有实名备注,这些朋友大部分是他多年累积的客户。

“做律师,首先学会做人。”孙律师经常说,对于身边客户也好,朋友也好,能帮则帮,能拉一把手的,就拉一把。他担任济南市市中区正荣凯人民调解委员会首席调解员,济南电视台“有话好好说”栏目特邀嘉宾,同时还担任着多家公司企业的法律顾问业务。无论做何种法律业务,他一直秉承“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执业理念,尽心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力争为济南的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

(新时报记者殷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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