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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悬 赏 公 告

山东法制报 2019-06-18 16:18 大字

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有效的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现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19)鲁05执 32 号

执行依据:(2018)东仲字第 35号裁决书

涉案未执行标的:936711.80 元

被执行人:李永兴,男,1963年 8月 8 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东三路 47 号6 7 号 楼 1 0 7 室 ,公 民 身 份 号 码 :370502196308086439。

被执行人:苏春梅,女,1963 年 9 月 15 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东三路47号 67 号楼 107 室,公民身份号码:370502196309152020。

凡向本院提供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经掌握的财产线索)并按该线索执行到位的,按执行到位标的的 10% 进行奖励。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提供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给予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

0546-6387852、6387856、18860677156

二 〇 一九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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