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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新闻 售卖斑鸠属违法,发现可举报

半岛都市报 2019-04-27 01:00 大字

半岛记者韩小伟报道

本报4月26日讯54种野生动物可以经营利用,但必须取得相关许可证;斑鸠没有人工繁育,市场售卖即属违法。

4月26日半岛记者获悉,日前市园林和林业局森林资源和湿地保护监督处处长侯明刚就“陆生野生鸟保护”等方面的工作与市民进行交流,据介绍,食用野生动物存在极高的卫生安全隐患。

有市民表示,市场上有卖野鸡的情况,侯明刚表示,环颈雉俗称野鸡,属于山东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野生种类禁止猎捕,人工繁育个体的经营利用须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否则就属违法行为。

同样的,斑鸠也属于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禁止猎捕和违法经营利用。市场上卖的斑鸠全是非法猎捕的野生鸟类,发现有卖的可随时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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