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教、学、考的统一就是高考改革的阶段性成果
□本报特约评论员 李鸿杰
4月23日下午,山东省教育厅举行“山东省高考综合改革进展新闻通气会”,通报山东高考综合改革相关情况。并明确山东高考改革坚持“3+3”方案,不跟风“3+1+2”方案。
有的省实行“3+1+2”科目组合主要是为了解决两个问题:一是“3+3”方案实施后出现学生大面积弃考物理科目的问题,而“1”就明确了学生必须要么选一门物理,要么选一门历史,能体现物理、历史科目在6门选考科目中的重要性;二是选课走班组织教学困难的问题,“3+3”科目组合太多,学校的师资、课程、场地很容易跟不上,实施起来相当困难。
而山东坚持“3+3”,从此次《山东省高考综合改革推进情况》里能看到,山东解决了这两个问题。如:山东省“3+3”方案下首次选课统计数据显示,2017级高中生的物理选考人数,完全能够满足2020年相关专业的人才选拔要求。随着高考改革政策的进一步完善,预计未来山东物理选考人数将维持平衡或有所上升,不会出现严重下滑问题。再就是山东的高中生选课走班顺利实施。解决这两个问题,应该是山东坚持“3+3”方案的底气所在。
众所周知,目前的高考改革,是在国家统一的顶层制度设计安排下,因地制宜,因省施策,积极稳步探索来实施的,但高考真正需要的是“录取侧”改革。而这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是一种理想化的期待。目前即便是“3+3”方案配套的“等级赋分”“自主招生改革”“综合素质评价录取改革”也都存在争议,而这种争议也会在一定时间内一直存在下去。
所以,很难有“完美”的改革方案,在客观上允许争议存在的同时,要注意尽最大可能实现现阶段能实现的。
比如,现有方案下,最重要的是实现教、学、考的统一。以山东为例,已经实现高考使用全国卷,今年将会实现教材的统一(全部用部编教材),而教育部也早已颁行新的课程标准。这三步走完,高考题就完全能发挥其指挥棒的作用,即,教材决定了教什么,高考题提出了教的程度要求,课程标准提供了“教”要实现的目标。学校要做的是如何去落实。特别是改变原有的可能已经落后的教学理念,在课程开设与实施以及评价上下大功夫。无论是“3+3”,还是“3+1+2”,切实提升教师教的水平,提升学生学的能力,这是两种方案共同的要求,也是改革不管怎么改,都必须解决的问题。而且,当前减负的实施,更是对提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考的“指挥”下,努力实现教与学的有效跟进,让学生进入高校成为真正可造之才,高考改革的阶段性目标就会实现。这个时候,无论采取哪个方案,都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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