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山东居民收入居全国第八
本报综合消息中国31省区市2019年一季度居民收入情况近日全部揭晓。数据显示,共有9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跑赢”全国平均水平,山东排第8位,为8818元。
一季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8493元,扣除价格因素后实际增长6.8%,实际增速比上年同期加快0.2个百分点。上海、北京、浙江、江苏、天津、广东、福建、山东和辽宁9省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全国水平。除山东和辽宁外,另外7省市均进入“万元俱乐部”。
国家统计局住户调查办公室主任王有捐表示,一季度中国居民收入增长呈现出略快于经济增长的态势。当季中国GDP增长6.4%,扣除人口总量自然增长因素后的人均GDP增速约为6.0%,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速快于GDP增速0.4个百分点,更快于人均GDP增速0.8个百分点。
总体来看,一季度中国居民收入中工资性收入仍占主要部分,达到4838元,增长8.7%。王有捐分析说,主要是就业情况总体稳定,各地陆续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调整政策,农村外出务工劳动力人数小幅增长,拉动城乡居民工资性收入继续稳步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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