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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 小额贷款公司需持证经营 扫码即可识别“正规军”

济宁晚报 2019-04-12 10:19 大字

本报记者 宋娜通讯员 徐艳东

近日,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制定出台了《山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对全省小额贷款公司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自5月1日起,山东省小额贷款公司将陆续持证经营。

据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许可证书设有二维码防伪查询功能,公众扫描二维码即可链接到省地方金融监管平台进行真伪对比,实时查看企业相关信息和经营状况,便于公众有效识别“正规军”。《管理办法》的出台标志着山东省小额贷款公司在依法合规开展业务上有了突破性进展,解决了小额贷款公司长期以来持证经营的迫切要求,营造了小额贷款公司良好发展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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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批设的公司 在年审合格后集中颁发

据了解,此次《管理办法》共十七条,明确了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对象、证书内容、有效期限、换发程序、监管措施,以及证书年审、注销、公告、管理等具体要求。其中,证书内容包括机构名称、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业务范围、经营区域、营业地址、许可证编号、有效期限、发证机关及公章、颁发日期等。

经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完成小额贷款公司的机构设立、变更审批(备案)后,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经营许可证的颁发、换发工作。《管理办法》施行前已批设的小额贷款公司,将在年审合格后以市为单位集中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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