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从业人员有了“身份认定证书”
本报文登12月26日讯(通讯员孙鹏飞)近日,区民政局向首批登记的、已取得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的120多名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发放社会工作师登记证书或助理社会工作师登记证书。这是自2008年启动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以来民政部门推动社会工作发展进步的又一重大举措。
据了解,该登记证书是取得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相关人员从事社会工作、参加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载有首次登记时间、再登记时间、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编号、身份证号码等信息,登记证书有效期3年,分首次登记和再登记,首次登记期满3年后需进行再登记。
根据《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办法的通知》精神,区民政局自去年年底启动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登记工作。申请人登录山东民政网自主填报登记信息,审核通过后提交身份证明、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申请表和照片等材料,经区级民政部门受理、市级民政部门审核、省级民政部门审批后,方能取得中级或初级社会工作师登记证书。民政部门将通过网络、公告等形式定期向社会公布已登记的社会工作者的有关信息,供有关单位和个人查询,鼓励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公益类社会组织和社区根据工作需要,优先聘用取得登记证书的社会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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