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山东省检察机关公益案件立案2210件
本报讯 12月14 日,山东省检察院召开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和部分典型案例。今年以来,山东省检察机关切实增强维护“公益”的责任担当,聚焦公益保护重点领域,从党委政府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热点问题入手,积极回应群众对绿水青山、食药安全的新期待,办理了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公益诉讼案件。今年以来,山东省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共发现公益案件线索2471件,立案2210件,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 1928件,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整改率达 90% 以上。
全省检察机关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省委、省政府将检察公益诉讼作为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司法为民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今年5月,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五部门联合制定《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试行)》。省检察院指导各地检察机关探索建立与纪委、监委等部门的衔接机制,在办案中发现违法违纪线索的,及时移送纪委、监委,为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省检察院与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法院等部门联合会签《山东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全省51 个市县区检察院通过会签文件、座谈交流等形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信息共享。制定《行政公益诉讼诉前会议实施办法(试行)》,指导各地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意代表、相关行政机关等共同参与行政违法行为的整改落实。同时,注重加强检察建议的全程跟踪、督促落实,截至目前共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928份,90% 以上的行政机关在收到诉前检察建议后,能够在两个月期限内整改完毕。
建立检察院内部民行、侦监、公诉、控申等部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机制,形成整体工作合力。下发《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关于严格执行公益诉讼案件层报审批程序的规定》等规范性文件,为各地办案提供参考,省检察院到各地督导指导办案230余次,研究公益诉讼案件350余件。
工作中,全省检察机关深入开展环保领域公益诉讼攻坚行动,共办理环境资源领域诉前程序案件 1018 件,提起公益诉讼146件。共发现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18件,立案98件,督促退渔还海871亩,拆除违法建筑249处,收缴行政罚款6200 余万元;督促复垦耕地2518 亩,治理污染土壤 2257 亩,清除违法堆放生活垃圾11644吨、危险废物11063吨;共督促政府和相关行政机关关停非法排污企业260 家,追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 2.4 亿元,惩治了一批无合法资质、非法排放污染物的土小企业。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新期待,各地共办理食品药品领域诉前程序案件313 件,提起公益诉讼40 件。探索对侵害英雄烈士名誉案件提起公益诉讼,2018年5月22 日,烟台市院对徐某侮辱救火牺牲消防烈士的行为依法提起全国首例侵害英雄烈士名誉领域民事公益诉讼。
据统计,2018年1月至今,全省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共发现公益案件线索 2471件,立案2210件,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1928件,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整改率达 90%以上。提起公益诉讼228 件,全省承担公益诉讼工作任务的156个基层院已全部提起公益诉讼案件,办案数量、质量和效果位居全国前列。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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