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李铁报道
本报济南讯为进一步加强地方金融组织管理,推进地方金融组织诚信体系建设,11月2日,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制订出台《山东省地方金融组织红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
该办法明确规定地方金融组织红黑名单适用范围、适用情形、列管程序、激励惩戒机制及名单管理规定,要求各市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和办理流程,开展日常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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