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有一查到底,才能重建对国产疫苗信心 杨鹏
7月23日15时,长春警方对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涉嫌违法犯罪案件迅速立案调查,将主要涉案人员公司董事长高某芳(女)和4名公司高管带至公安机关依法审查。
此前,长春长生已经多次因为问题疫苗被相关部门点了名,但次次都能相安无事。但从2018年7月15日国家药监局责令其停止生产狂犬疫苗起,这一回,长春长生的“好日子”算是彻底到头了。
客观地说,问题疫苗,除了上述狂犬疫苗外,目前仅仅涉及去年11月原国家食药监总局所发布由两个厂家所生产的两个批次共计65万余支的百白破疫苗,流向地只限于河北、山东及重庆三地。可是,这两个批次的不合格疫苗,何以在几个月后掀起惊涛骇浪,乃至波及整个疫苗行业的公众焦虑和不安?这里面耐人寻味、发人深省。
长春长生,成立于1992年8月,1995年开始生产狂犬疫苗。确实,在国产疫苗领域,长春长生的份额举足轻重,堪称“疫苗之王”。但是,当近期一篇《疫苗之王》的网络文章把这家颇为低调神秘却又与国民健康紧密相连的疫苗企业发迹史全景式呈现在世人面前时,公众惊呆了,舆论沸腾了,也愤怒了!某种意义上,这与十年前的三鹿集团何其相似:都是各自行业内的大品牌、大企业,却无一不是干着突破道德底线的勾当,并累及整个行业形象。
疫苗,是为了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流行,用于人体预防接种的预防性生物制品。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对整个社会来说,疫苗是健康安全的底层基石,所以,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必须让公众完全放心。
然而,在问题疫苗屡屡爆出的语境里,空谈对于国产疫苗的信任,无异于阿Q式的自我安慰。公众对于国产疫苗的信任,从来都不可能凭空建立起来,而一定是建立具有高度自律精神的企业,以及可信赖的监管之上的。由此,重塑老百姓对于国产疫苗的信任,第一步就是要对长春长生一查到底,给公众一个明明白白的交代。固然,三鹿倒下后,国产奶粉至今还没有完全站起来,但也应该看到一个向好的事实:从此再无第二个“三鹿”!由此延伸到国产疫苗领域,如果不刮骨疗毒,如果不让作恶敛财者付出代价,谁还会主动知敬畏守底线呢?(相关报道见A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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