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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出台8条措施整改“限速过山车”车速不过百,高速路上超速不罚

齐鲁晚报 2018-07-19 12:39 大字

轻微超速不处罚,连续超速只处罚一次,上下匝道不设测速设备。18日,山东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回应限速值忽高忽低的问题,并出台8条措施推进道路限速管理。

本报记者张泰来

实习生马欣冉

限速值差超20应预告

高速上下匝道不抓拍

对于限速的吐槽早已有之,今年年初就引发过一场针对省内高速公路限速值过低以及变化过于频繁的集中吐槽。此次,省公安厅明确回应关切,出台8条整改措施。

8条措施中,提出应该将测速点设置在道路通行秩序较乱、交通事故较多或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路段,明确限速值差超过20公里/小时的,采取提前预告或逐级限速等方式,提前设置限速原因提示牌和逐级降速标志,引导车辆平稳减速,避免“断崖式”道路限速。

明确表示在进出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立交桥匝道不设置测速设备。也就是说,在匝道处可能还会有限速提示,但并不会设置超速抓拍,提示只做提醒之用。

同车同路同向

连续超速只罚一次

交警密集设置的超速抓拍是网友吐槽的重点对象。在此次出台的政策中对超速处罚也做了重大的变革。明确同一车辆在同一道路的同一行驶方向,超速违法行为处于持续状态,同一交警大队只处罚一次超速违法行为。

对于超速也分情节进行区别对待,轻微超速违法不予处罚。公路上超速不足10%的违法行为,予以警告,不罚款、不记分;公路设计时速低于60公里的公路上超速不足50%的违法行为,予以警告,不罚款、不记分。高速公路上,车速100公里/小时以下的和桥梁、隧道、施工路段车速80公里/小时以下的超速违法行为,未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不予处罚。

省公安厅副厅长丁冠勇在发布会上介绍,对道路限速管理工作,省公安厅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在此次为期6个月排查行动之前,全省已进行过一轮排查整治。

监控不等于测速抓拍

导航播报多出一倍

根据排查的结果,限速值忽高忽低有设备设置方面的原因,也有外部原因。比如导航软件播报不精确,普遍将测速抓拍与监控混为一谈,将监控设备也笼统地播报为“前方测速抓拍”。据介绍,目前全省高速公路在用的测速抓拍总共756处,其中固定测速670处,区间测速86处,但导航软件播报的测速高达1600多处,比实际多出一倍还多。

此外,高速测速抓拍的确存在设置不合理,提示标志不规范、短时间出现多次抓拍,因施工,天气等原因设置临时限速提示未及时拆除等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公安部门已经采取了相应的整改措施。

自3月份以来,全省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共排查限速值设置不合理路段694处,停用587处限速值在40km/h以下的测速设备;增设补设限速标志472处、提示警示标志1982处,整改各类标志341处。

丁冠勇介绍,经过前期的工作,目前全省超速违法车辆明显减少,平均每处测速点每天抓拍量不到10起,按流量最少的高速公路计算,也仅占过往车辆的千分之一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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