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新药及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本报7月3日讯(记者 范俐鑫)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日前出台的《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实施意见》。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马越男介绍,山东省从鼓励医药产业创新发展、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等方面提出一系列创新性举措,鼓励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兼并重组、联合发展,逐步培育一批具备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对获得新药证书并在山东实现产业化的1类新药和改良型新药给予后补助经费支持,对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的关键共性技术和重大品种在省科技计划中给予支持;探索建立医疗保险药品支付标准谈判机制,及时按规定将新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加快建设济南药谷、烟台生命科学创新示范区、淄博医药创新中心、威海医疗器械产业园等重点园区,努力打造全省医药产业发展高地;鼓励具备药品现代物流条件的企业收购兼并,建设全国性、区域性药品物流园区和配送中心;鼓励零售药店连锁经营,推进医疗机构处方信息、医保结算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为需要长期使用固定药物的患者购买处方药提供便利。
今后,在实现全程网办、“最多跑一次”的基础上,山东省将推行电子证照,力争“零跑腿”。完善审批“绿色通道”,实施提前介入、全程帮扶,加快创新药品医疗器械上市。此外,山东省还将探索建立上市许可持有人异地监管协调机制,采取联合检查、检查互认等方式,积极推进跨区域监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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