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减少社会组织登记环节
记者日前从山东省民政厅获悉,山东将减少社会组织登记环节,取消社会团体和基金会换届事先报批、社会团体和基金会成立登记现场勘察两个流程。同时,山东还将原则取消社会团体和基金会成立登记现场勘察,通过“双随机一公开”重点抽查等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据了解,自7月1日起,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过名称核准、成立大会事先备案两个服务环节和成立登记行政许可环节;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和基金会,应当经过名称核准服务环节和成立登记行政许可环节。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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