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民事一审案件明起可微信立案自助生成诉状微信立案“数据多跑路”足不出户“群众少跑腿”
本报5月30日讯(记者 侯月)记者今天从省高院了解到,6月1日起,全省三级法院微信公众号将开通微信立案功能,此功能暂时仅限于民事一审案件。
据介绍,在原有诉讼服务网、律师服务平台基础上,全省三级法院已经完成对“网上立案”功能的升级改造,建立了“微信立案”平台。自6月1日起,民事一审案件既可登录相关法院网站网上立案,也可通过微信公众号立案,并可自助生成诉状。网上立案后,法官查看并审核互联网上提交的立案信息及关联信息,通过审核的案件将转入审判系统。
此外,在省财政厅和多家银行协助下,山东省法院在全国第一个实现了三级法院同步“网上缴费”功能。目前,省高院诉讼服务系统已经完成与省财政厅的非税系统对接工作,实现了诉讼费网上缴费功能。当事人网上立案后,通过调用非税系统的缴费平台,借助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邮储银行网银即可远程缴纳诉讼费。
省高院有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全省法院将加快实现内网外网、网上网下资源的有效整合,除庭审等必须到庭的事项外,律师和当事人能够在网上完成的诉讼行为尽可能在网上进行,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办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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