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能老人补贴每月不低于60元
为提高失能老年人福利保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提出的“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其失能程度等情况给予护理补贴”的要求,山东省建立了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
补贴对象:为具有山东省户籍的,享受城乡低保或散居城市“三无”、农村五保待遇的,生活长期不能自理、能力等级为2-3(《老年人能力评估》(MZ-T001-2013)评定标准)的老年人(以及其他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的智力、精神和肢体重度残疾困难老年人)。
补贴标准与发放方式: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由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可将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与低保金、五保金一并发放,也可单独为失能老年人办理银行卡,通过金融机构按月实行社会化发放。
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资金,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共同负担。各级财政部门要将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所需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足额安排落实。省级财政综合考虑各地工作开展情况、护理补贴发放人数、财政困难程度等,采用因素分配方式给予奖补。
记者 周晓晴
新闻推荐
睡觉爱“打鼾”当心糖尿病找上门,睡觉爱“打鼾”当心糖尿病找上门
谭东——山东大学齐鲁医院(青岛)保健科/老年科主任、主任医师、教授,专业从事老年神经病变的临床、教学与科研工作。曾于澳...
山东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山东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