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在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15人, 招生计划与去年一致,新增生物信息学
晨报讯(YMG记者刘晋)浙江大学2018年在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正式启动将于5月21日结束。浙大重点选拔诚实守信、志存高远、综合素质全面、身心健康、专业意向明确、有学科特长的山东省优秀理科高中毕业生。
跟去年相比,浙大今年在山东省的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条件没有变化。招生计划15人,新增生物信息学。拟申请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通过山东省2018年夏季高考报名;2.高中阶段各科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均为A;3.高中阶段历次期末考试成绩及高考模拟考试成绩在年级均列前10%(省级示范校可适当放宽)。4.思想品德、社会实践表现良好,高中三年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和1周社会实践,并完成15学分的研究性学习任务;选修课程学习情况良好,获得6个以上学分。
考生网上报名时注意,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综合评价报名系统(网址:http://bm.chsi.com.cn/)报名,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提交信息并打印《浙江大学2018年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每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考生不需要邮寄任何纸质申请材料,但需在参加综合面试时现场递交纸质申请材料。所有申请材料按要求在线提交,若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浙大不予受理。报名结束后,浙大将根据考核成绩按招生计划数1:5的比例,择优确定综合评价入围资格考生名单,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及学校招生网上公示。考生可于6月22日以后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结果。
根据浙大的招生简章,获得综合评价入围资格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不得低于2018年山东省首次划定的本科普通批理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获得综合评价入围资格且高考投档成绩符合条件的考生,按照省招考院要求在提前批次填报学校综合评价招生志愿。不填报浙大志愿视为自动放弃综合评价认定资格。填报专业志愿须与认定资格公示的专业一致,否则视为无效。对进档考生,浙大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综合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若考生综合总分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高考投档成绩、高校综合测试成绩、中学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被浙大综合评价正式录取考生,其他院校不再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第一批次投档与录取。综合总分=高考投档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80%+校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0%+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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