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大妈花30多万元打赏男主播在南京街头揪住对方要求退还钱物遭拒
近日,在南京中央路上一家五星级酒店门口,一名年过六旬的大妈跟一名男子发生肢体冲突,被路人发现后报警。原来,这名家在北京的罗大妈于去年在某网直播平台认识了男主播任某后,短短一年的时间里,打赏了任某现金及礼物共计30余万元。罗大妈的孩子发现后,很生气。于是,罗大妈千里迢迢赶到南京,截住任某,索要打赏出去的钱物。
大妈成粉丝屡打赏男主播
罗大妈告诉民警,她是北京人,从去年起沉迷于网络直播,并通过直播认识了30岁的男主播任某,成为他的粉丝。
任某在直播中时常对罗大妈嘘寒问暖,还亲切地叫她“干妈”。开心的罗大妈通过赠送虚拟礼物、发红包等方式,不断打赏任某,以博得任某的关注和欢心。任某过生日时,罗大妈还送给他一只价值3万多元的手表。她在一年时间里,为打赏任某花掉了30余万元。
此事被罗大妈的女儿们知道了,她们非常生气。“她们说要与我断绝关系。”罗大妈说。
男主播不肯归还大妈钱物
罗大妈说,她费尽周折,从别的主播处得知了任某的私人联系方式。多次电话联系无果后,她探得消息——原本居住在山东某地的任某,所在直播平台最近召集部分主播开会,住宿在南京中央路上的一家星级饭店。她赶忙从北京来到南京,截住了任某,想要索要回此前打赏给对方的30余万元钱物。
然而,面对罗大妈的索要,任某拒不归还这些打赏所得,并称这是罗大妈自愿行为,他既没有诈骗她,也没有威胁她。
警方调解无果,只能建议罗大妈通过司法途径寻求解决之道。
打赏的钱物还能要回来吗
年过六旬且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罗大妈,向男主播索回此前打赏的钱物,胜算几何?对此,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曹彧律师认为,粉丝给主播打赏,从法律上来说可看作一种赠与行为,况且罗大妈是成年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进行独立的民事活动,一般是很难要回来的。“从另一个方面来说,这种粉丝打赏主播,其实也是一种互惠的行为。”曹彧律师告诉记者,用户或者粉丝享受了主播发布的内容,包括文章、视频、图片等,这种打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看作成一种对主播付出的消费行为。
曹律师称,对于那种通过不良视频等方式获取打赏,或者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占有较大数额的财物,属于违法行为,受害方要及时保留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后,可望索回这些打赏的钱物。
据《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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