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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完贷款卖房人反悔 买房人如何维权?

烟台晚报 2017-12-06 10:36 大字

市民汪先生:前不久,我与某中介公司和房主共同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在他办下贷款之日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签订合同时,该房屋有人承租,中介公司告知我,该承租人放弃购买,我有权购买此房屋。此后,我的贷款手续办理完毕,但中介公司和房主却称承租人现在要购买该房,并以此为由拒绝办理过户手续。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

山东康桥(烟台)律师事务所唐正宾律师:汪先生可以要求出卖方继续履行合同,或撤销合同并赔偿相应损失。他解释说,买卖双方在中介公司的见证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现在,房主拒绝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行为是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合同法》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按照这一规定,承租人有优先购买该套房屋的权力。但是,此纠纷中,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承租人已经放弃购买此房的权利,房主可自由出卖房屋。故汪先生选择购买此房屋的行为合法有效。现在,中介公司和房主称承租人要购买该房,汪先生可以要求出卖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并赔偿相应损失。曾小姐来电询问:我买的楼盘用作销售的沙盘上面的楼栋位置和现场的楼栋位置严重不符,相差好几十米。想问,开发商是否存在误导和欺诈啊,由于位置不符,对采光造成了很大影响。我们买房人如何维权?

山东康桥(烟台)律师事务所唐正宾律师:售楼处的沙盘属于缩小版的整体小区规划设计图。购房者应当注意到沙盘上的比例尺问题。必要时购房人应当到规划部门详细了解所购买的楼盘的规划设计情况。如果开发商在售楼处的宣传资料和其他相关文件中,对于业主所购买的楼距方面有非常明确具体的承诺,那么该承诺应当属于购房人与开发商的购房合同的内容。如果开发商违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导致购房人的房屋采光严重不足,导致房屋不能正常居住使用的,则购房人有权利单方面提出解除双方所签订的购房合同,并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退还房价款和房价款的利息的违约责任。专刊记者丁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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