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小处莫大意 签好合同是关键
开发区李小姐询问:我通过朋友介绍买了一套房子,买的时候曾经去看过该房子,对户型、朝向、价款等等也算比较满意,我与卖主约定先付一半首付款即入住,待入住半个月后办理过户手续。协议签订后,我依约付了一半首付款,然后入住了该房屋,但是在我住了几天后,发现我对面邻居精神有些不正常,而且好像也没有亲属与他同住,好几次我出门的时候都碰见他,有时候他朝我大喊,有时候又一直瞪着我看,我现在每次出门都挺害怕的,我认为继续在这儿居住对我的安全有影响,请问一下,我能不能以这个理由解除协议,不买这个房子了?山东康桥(烟台)律师所郝羿律师回复:在房价居高不下的今天,购房是老百姓日常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儿,在购房过程中购房者往往在房屋坐落位置、质量、价格、有无产权纠纷等大的方面反复进行仔细考察询问,但在一些小的环节上购房者却往往不加注意。李小姐遇到的情况虽然在实际中并不经常发生,但如果掉以轻心的话,却对购房入住后的生活造成很大影响,因此为在购房时最大程度的避免此类问题出现,除应尽可能的多方了解所购房屋质量及周边环境外,律师建议在签订购房协议时应注意:1、在购房协议中对有可能产生的纠纷进行明确约定,以利于日后双方责任的划分;2、因购房牵涉的范围覆盖多个方面,如不能就全部问题进行明确约定,也可以采取诸如增设兜底性条款的方式进行防范;3、在纠纷产生后,除应尽快与对方联系协商解决外,还应注意及时保留相关证据,以免导致维权不能的情况。
上述李小姐询问的问题,如果李小姐在与原房主签订的协议中有相关内容的约定,则李小姐的诉求是可以得到支持的,如果未对此进行明确约定,那李小姐的诉求很难得到支持,李小姐可以采取与原房主沟通,双方在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协商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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