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评|“套路贷”渐趋职业化,民间借贷市场亟待定规立制
上海长宁区人民法院日前发布的《2012-2016年民间借贷审判白皮书》显示,民间借贷已形成专门产业,呈现职业放贷特征。这些人往往拥有大额资金调度能力,不仅直接出借资金,也常以公司名义向个人或企业放贷。(8月27日新华网)
近些年来,正规信贷门槛日益提高,由此形成大规模的民间借贷“买方市场”;与此同时,大量游资也正在寻求增值渠道,两者相遇,便催生出一个攫取灰色利益的特殊群体——“职业放贷人”。
“职业放贷人”可能是个人,也可能是机构,但它们有一个共同目的,就是通过貌似合法的手段获取非法的利益。诸如时下兴起的“校园贷”、“培训贷”等等,本质特征都是高利贷,因其操作有一套完整的流程,所以又被称为“套路贷”。这个群体,不仅深谙非正常手法,亦熟知相关法律法规(有的甚至聘请了法律顾问),不仅可以在民事上包装成合法的民间借贷,甚至可能在刑事上逃脱制裁。
更严重的是,在部分案件中,黑恶势力介入催讨,严重扰乱社会治安。部分出借人通过社会人员上门催讨债务,对借款人采取威逼、恐吓、非法拘禁等手段,对于借款人现金方式的还款不予出具收条,甚至强占借款人房屋。
媒体最近报道,上海就有市民遭遇了“套路贷”:借款方并没打算让借款人还钱,借钱不过是其侵吞房产的借口;而在北京,数十位老人陷入“以房养老”骗局,他们有的失去了房产,有的背上了巨额的债务……“套路贷”乱象频发,不少老年人、在校大学生首当其冲成为受害对象,更易制造一系列社会悲剧。
《罪与罚》是俄国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代表作之一,小说描写穷大学生拉斯柯尔尼科夫为生计所迫,杀死放高利贷的老太婆阿廖娜,制造了一起震惊全俄的凶杀案。日前审结的山东“辱母案”,亦是一起由民间高利贷引发的血案。
有鉴于此,切实规范民间借贷市场、打击“套路贷”和职业放贷人显得迫在眉睫。当前情况下,至少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加强制度建设。针对职业放贷群体对现有法律漏洞的利用和规避,应加快我国有关非吸收存款类放贷人的立法进程,适时推出《放贷人条例》,为民间借贷市场定规立制,引导其阳光化、规范化发展。
二是加强监管打击。对那些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放贷人,发现一起,查出一起;对放贷从业人员实施认证与认可、调解争端与仲裁,以及采取惩罚措施将有不良记录的放贷人逐出市场等措施来维护借贷市场秩序,从而切实肃清“卖方市场”。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要让民众充分了解各类“套路贷”的操作手法,从而增强风险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使贷款人享有公平签约的基本权利,免受放贷人不良行为的侵害。(作者系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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