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天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一审被判有期徒刑6年
新华社济南8月24日电(记者闫祥岭)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依法24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杜天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一案,法庭认定被告人杜天禹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
经法庭审理查明,2016年4月初,被告人杜天禹通过植入木马的方式,非法侵入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信息平台网站,取得网站管理权限,非法获取2016年山东省高考考生个人信息64万余条。后杜天禹通过QQ、支付宝向陈文辉(另案处理)出售上述信息10万余条,获利14100元。陈文辉通过其向杜天禹购得的上述信息,组织多人实施电信诈骗活动,拨打诈骗电话1万余次,骗取他人钱款共计20余万元,并造成高考考生徐玉玉死亡。
本案审理过程中,法庭充分保障了控辩双方的诉讼权利,公诉人当庭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充分发表了辩解、辩护意见。被告人杜天禹当庭自愿认罪。经过法庭调查、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审判长宣布休庭。
合议庭经评议,并报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当庭进行了宣判,认定被告人杜天禹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对违法所得和作案工具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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