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累计减税1.61万亿元 三次产业全覆盖 增值税链条全打通 营改增五周年税改红利尽显 将推进增值税立法进程,对个别企业税负增加“对症下药”
[摘要]将推进增值税立法进程,对个别企业税负增加“对症下药”
始于2012年的营改增是我国税制改革中的“重头戏”。五年的时间,我国完成了现代增值税制度的华丽转身,实行60多年的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增值税对三次产业实现全面覆盖。
营改增同时是近年来我国实施的减税规模最大的改革措施,迄今已累计减税1.61万亿元。众多企业案例说明,通过实施营改增,全面打通抵扣链条,不仅解决了重复征税问题,更实现了全产业的减税效应。
更为重要的是,营改增为深入推进税制改革积累了经验。下一步,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将对税率结构不合理、少数纳税人因抵扣不充分导致税负增加等问题“对症下药”,并将推动增值税立法进程。
成效
税制平稳转换
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我国营改增于2012年1月1日在上海率先拉开大幕,五年时间,从上海到全国,从部分行业到所有行业,营改增完成了从局部试点到全面推开的改革过程。
回顾营改增的五年历程,税务部门有关人士告诉记者,2011年,上海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57.9%,而当时北京是接近80%。上海要想谋求强劲的可持续发展,提高第三产业比重迫在眉睫。2012年,营改增带来了发展契机。重复征税负担较重、处于抵扣中间环节,又与生产、流通、生活联系紧密的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成为首轮试点行业。
不到一年,上海的试点就产生了显著效应,2012年9月,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北京、江苏等8个省市,当年减税就达到420亿元。为避免税收政策“洼地效应”,2013年8月,“上海模式”推广到全国。2014年,与第二产业关联度较高的铁路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等行业纳入试点,并在全国推开。跨区域、跨行业抵扣链条的形成,强化了区域内外、上下游企业之间的联系。此时,全面营改增的条件已经成熟,甚至已经成为迫切的需要。
2016年5月1日,营改增试点迎来全面推开。我国实行了60多年的营业税完成历史使命,退出历史舞台,同时增值税在我国实现了对国民经济三次产业的全面覆盖。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中国营改增因涉及纳税人多、覆盖面广、业态复杂等特殊性和困难性而备受国际关注。过去的五年,中国克服种种困难,将改革由点到面、由局部向整体逐步推开,最终取得全面胜利,实现税制平稳转换。
据统计,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的营改增改革,迄今已累计减税1.61万亿元。其中去年5月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以来已累计直接减税8500多亿元,实现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作为改革“领头雁”的上海也交出了亮眼的成绩单:上海市国税局提供的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至2016年,上海营改增累计减税逾1967亿元。其中,2016年,营改增试点四大行业累计减税约840亿元。
红利
抵扣链条全打通
增添经济新动能
营改增全面推开后,增值税抵扣链条全产业打通,制度性重复征税因素得以消除。“营改增实现了我国增值税在覆盖范围和运行机制上与国际先进税制的接轨,为建立现代增值税制度奠定了基础。”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胡怡建说。
中国联通山东分公司由于部分行业未纳入营改增,公司上游产生的基础设施投资、人员劳务费用、广告营销费等不能抵扣。“连续两年税负都出现了上升,心里很着急。”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谢士栋回忆。这种“阵痛”刺激着企业在采购、营销模式上想办法,而这些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现状。2016年,全面营改增推开,增值税抵扣链条全线打通,局面很快被扭转。截至今年5月,山东联通营业收入增长5.6%,累计抵扣税款17.56亿元,税负下降3.5%。
业内专家指出,营改增后,现代服务业的快速发展推动了产业结构转型。而抵扣链条的打通,使制造业税负进一步减轻,加快了企业转型升级,推动了实体经济发展。受益于营改增的创新创业也蓬勃兴起,既有利于扩大就业,又增强了市场活力。可以说,营改增催生的市场新规则为经济发展带来了新的动能。
以服务业为例,以前营业税制度下服务外包的环节越多,重复征税越严重,很多企业走“大而全”的路线,不利于发挥比较优势,现在增值税可以“环环抵扣”,加快了上下游企业的社会分工和专业化发展。例如,青岛市目前已有468家规模以上企业完成主辅分离,分离出上千家现代服务型企业,形成了新的经济增长动力。
在拉动服务业发展的同时,营改增也极大促进了制造业发展。抵扣链条打通后,包括原增值税企业在内的制造业企业外购服务、不动产等支付的增值税都可以抵扣,税负进一步减轻。数据显示,五年来,我国工业增值税与工业增加值的比值从2012年的9.88%,逐渐下降到2016年的8.61%。我国以更低的税负更好地促进了制造业的持续发展。
深入
重点推进增值税立法进程
更为重要的是,营改增为深入推进税制改革积累了经验。财税部门专家指出,梳理总结营改增的经验,之所以能够顺利推进并释放红利,首先离不开税制的科学设计,其次也是来自税收征管的“给力”落实。
“五年来,每一次的行业扩围和试点推开,首先考验的就是制度设计。”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李万甫对记者表示,按照现代增值税税制的要求,实现“宽税基”的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根据完善消费型增值税制的导向,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等都是不能偏移的大方向。
改革争在朝夕,落实难在方寸。五年营改增涉及1600万户企业纳税人、1000万自然人纳税人,如何确保税制平稳转换,不影响其正常经营,这又是一大难关。“一下增加了2000多户纳税人,办税大厅挤得像菜市场。”面对营改增后“爆满”的场景,江西省萍乡经开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主任陈超越当时很是担心。营改增后,全国的办税服务厅普遍承受着这样的压力。为解决难题,税务总局陆续出台20项共100条纳税服务措施,各级税务机关结合实际细化措施上万条。
据统计,全面营改增期间,全国税务机关增设办税窗口17386个,建立9338个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3.6万个联合办税窗口,日均受理专项咨询电话12.9万通,打通了改革落地的最后“一公分”,确保了全面推开营改增这场战役的胜利。
当前,营改增改革仍未收官,还将继续深入推进。一个月前,营改增改革再次迈出新步伐:原有四档税率被简并为三档,原按13%征税的23类货物税率统一降为11%。按照8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的部署,下一步,还要认真总结研究试点经验,包括针对改革中仍然存在的税率结构不合理、税收政策和征管措施不完善、少数纳税人因抵扣不充分导致税负增加等问题对症下药,推动改革不断深化。
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要继续完善制造业、金融业、建筑业等行业增值税政策,健全抵扣链条。深入推进增值税改革,进一步优化税率结构,合理设置税率水平。并加快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立改废进程,把营改增试点成果用法律规范确定下来,使改革红利惠及更多企业和群众。
本报综合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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