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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3个公租房小区配套公建招租

济南日报 2016-12-21 00:00 大字

本报讯(记者 刘文忠)记者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城市更新局)获悉,继西蒋峪和苑、清雅居、顺安苑、磐苑新居等4个政府集中建设公租房项目的经营性公建房成功进行“阳光招租”后,高新区沁园新居、港源新居、孙村(南区)3个公租房小区的配套公建,也将在月底组织统一招租。招租房屋总计套,面积余平方米。

根据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和拍卖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此次公开进行租赁权拍卖的公租房经营性公建房,来自沁园新居、港源新居、孙村(南区)3个公租房小区,总计套.平方米,其中沁园新居套.平方米,港源新居套.平方米,孙村(南区)9套.平方米,单套建筑面积最小不到平方米,最大约平方米。

除孙村(南区)1-、1-两套明确用于开办浴室外,其余公建房由业主根据各小区经营性公建业态分布总体要求,自主确定业态用途,为小区及周边居民提供相应的服务(生活服务如超市、餐饮店、副食店,商务金融服务如通讯、储蓄所,教育卫生服务如药店、诊所、书店,非禁止经营且硬件具备的其他服务),但不得用于烧烤、KTV、游戏厅、五金加工、幼儿园等影响租户生活或违反法律、法规的项目。租赁期限最短3年,最长8年。第一年租金参考价,最低元,最高.5万元。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与竞拍,有意竞租者,须在月日时前,向拍卖公司设立的银行账户(户名:山东信和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济南历下支行;银行账号:)交纳一定的竞租保证金,标准为每套1万元。竞拍结束,未竞得者保证金无息全额退还。对招租事宜有疑问的,可以拨打拍卖公司(- 、)或相关项目部(沁园新居:;港源新居:;孙村南区:)电话进行咨询。

拍卖时间为月日时分,地点在工业南路号、丁豪广场东侧山东禧悦东方酒店。

值得注意的是,竞拍成功后,竞得人应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凭《拍租成交确认书》到运营公司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财政专户交清第一年租金,逾期视为违约。前两年租金为拍租成交价,第三年起租金在上一年基础上递增5%。在交纳第一年租金时,承租人还须交纳房屋租赁押金,标准为所承租房屋的一个月租金。

此外,租赁期内,承租人还应承担与房屋使用有关的水费、电费、互联网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服务费、车位使用费用等费用,其中物业服务费标准分别为:沁园新居:每月每平方米3.4元,港园新居:每月每平方米2.元,孙村(南区):每月每平方米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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