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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光:你户违法占地一案,潍国土资行罚字(2015)3344 号于 2016 年 3 月28 日送达你单位,你户未履行处罚决定所确定的义务,现期限已满。请你单位在

山东法制报 2016-11-18 00:00 大字

蔡绪光:你户违法占地一案,潍国土资行罚字(2015)3344 号于 2016 年 3 月28 日送达你单位,你户未履行处罚决定所确定的义务,现期限已满。请你单位在接到本通知书后,自动履行处罚决定中第二项内容:限期十五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第三项内容:按每平方米 25 元处以罚款,计 12700元人民币。

许敬云:你户违法占地一案,潍国土资行罚字(2015)3343 号于 2016 年 3 月16 日在山东法制报公告,你户未履行处罚决定所确定的义务,现期限已满。请你单位在接到本通知书后,自动履行处罚决定中第二项内容:限期十五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第三项内容:按每平方米 30元处以罚款,计 10350 元人民币。

十日内将罚款缴纳到所指定银行,并将罚没款收据交回到潍坊市国土资源局坊子分局执法监察大队。否则我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一切后果自负。

指定银行:坊子邮政储蓄银行

地址:坊子新区凤凰大街区政府对面

地址:坊子区凤凰大街71号

潍坊市国土资源局坊子分局

2016年 11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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