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养老服务体系造福老人,多元养老服务体系造福老人
[摘要]山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成效显著
记者 张磊 通讯员 潘思兴 韩继平
■记者日前从山东省老龄办获悉,山东省是全国老年人口第一大省,截至2015年底,全省 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890万,占总人口的19.23%。在山东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认真贯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的指导方针,不断加强社会养老保障体系、老年医疗保障体系、老龄产业体系、老年文化体系、老年维权体系建设,老年人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老年人文化生活日益丰富多彩,全省老年人生命生活质量有了明显改善。
养老保障体系更加完善
据悉,全省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实现了全覆盖,困难老年人救助制度更加健全。截至2015年底,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2277.5万人。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目前全省60岁以上居民每人每月100元。自2005年以来实现了连续第12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山东省不断完善老年人社会福利制度,建立起覆盖高龄、失能、城市“三无”、农村五保、低保等老年弱势群体的福利保障制度;不断扩大高龄津贴制度保障范围,在省级确立的百岁以上老人和80岁及以上低保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的基础上,全省实现了市级层面9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全覆盖。银龄安康惠老工程成效显著,有效地减轻了群众负担,提高了老年人家庭的抗风险能力。
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面落实。 2015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筹资标准不低于450元,其中政府补助不低于360元。今年大病保险政府补助标准每人调高20元。市级以上医院全部开设了老年门诊和老年病房,城镇养老服务机构全部建有医疗室或与医疗服务机构建立了联动机制。
全省17市实现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乡镇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一刻钟”医疗卫生服务圈。老年人医疗优待政策进一步落实。依托城乡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全面贯彻了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查体制度。
老年法规体系更加健全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分层次开展了老年维权示范岗、老年维权公益服务示范站、老年维权先进单位和个人等评选命名表彰活动。形成了以法律援助机构为主体、以律师事务所和司法所为骨干、以法律志愿者为补充的法律援助网络。
目前,在省、市两级,建立了老年维权联席会议制度。在县级,建立老年人法律援助联络室(接待站)137个,在全省选取了206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援助案件受理点。97%的市、县(市、区)在临街一层、交通便利的地点设立老年人法律援助便民接待场所。在县以下,93%以上的乡镇、村居实现了“一乡一个工作站、一村一名信息员”,确保了老年维权工作的落实。
老龄服务业渐成体系
为推进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省级财政每年投入10亿元支持社会养老服务业发展。 2015年底,全省共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3127家,其中公办2097家,民办1030家。养老床位数达到60.5万张,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32张,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各级加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全省市、县(市、区)两级普遍建有养老服务中心或社会福利院。规划建设了2504个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5745个农村幸福院,建成县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55处。省政府规定,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2平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全省有6个市成立了专门为老年人服务的综合为老服务大厅,淄博、烟台、潍坊、威海等市推行了“89000”“12349”等智能化养老服务平台。
敬老文化体系更加深入
山东省老年文体活动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将敬老文化建设与齐鲁孝德文化传统相结合,大力弘扬“孝德文化”传统,在全省广泛开展孝德文化基地和“敬老文明号”命名,组织开展敬老模范个人、“十大孝星”评选,开展孝德文化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等活动,形成了具有山东特色的敬老文化核心体系。
目前,全省各级政府投入修建老年文体活动场馆7624个,老年健身活动站点达到48800余个。切实加强老年文体教育组织建设。全省有各级各类老年学校7897所,在校老年学员达到61.6万人。规范性老年文体社团组织达到1790多个,每年常规参与文体活动的老年人大约646万人,占老年人总数的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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