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将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将全过程记录
[摘要]我市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本报讯(记者 王志冕 通讯员 张帆)11月1日,记者从市政府法制办获悉,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全市行政执法将实施全过程记录制度。
根据安排,市级行政执法单位须于本月15日前、县级行政执法单位须于本月30日前建立实施此项制度。市政府法制办将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按要求开展工作的,将按照《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实施主体为全市具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依法受委托的组织。记录主要内容包括依职权的行政执法行为和依申请的行政执法行为。实施依职权的行政执法行为,应对现场执法检查、案源登记、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审查、听取陈述申辩、听证、案件决定、送达、执行等环节进行全面记录。实施依申请的行政执法行为,应对接收申请、受理、调查、审查、听取陈述申辩、听证、决定等执法各个环节进行全面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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